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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11将近,南京工商局约谈10家电商(2)

更新时间:2014-11-05该信息被浏览:

    网店:借机倾销劣质商品

    工商:促销商品要有“三包”服务

    “双11”抢购,买回的东西质量很多不如预期。据统计,今年1-10月,南京网络购物的申投诉达到11371件,占申投诉总量的20%,其中商品质量问题最为突出。在网络购物中,交易双方并不见面,消费者只能通过图片资料、网上广告来选择商品,无法看到实物,极易出现货不对板等问题。

    应对:商品价格降下来,但想买到正品行货却挺难,正所谓便宜无好货。工商部门要求电商排查商品信息,并对促销活动中销售、附赠的商品和提供的相关“三包”服务进行严格把关。

    网店:“霸王条款”拒绝无理由退货

    工商:不允许

    在网购消费中,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等“霸王条款”同样侵害消费者权益。消费者下订单并支付成功后,网站以恶意消费为理由,未与消费者协商,单方取消订单;还有的商品网站显示有货,但消费者下单后,网站称工作失误或货源不足自行取消订单。还有一些卖家自行列出不适用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的范围,以此规避新《消法》的相关责任。

    应对:工商部门要求,电商应当在促销前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、方式和规则,同时,如果电商因为相关原因无法发货,应该按照《合同法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    网店:发货不及时,物流跟不上

    工商:应制定物流配送紧急预案

    “双11”期间网购交易量巨大,发货、运送等问题一直是“双11”最大的后遗症。卖家发货不及时,不能在承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时间让消费者拿到货物;消费者退货或订单被取消后,迟迟不退还货款;网站不开具销售发票,拒绝协助购买有节能补贴产品的消费者领取补贴……

    应对: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,制定促销活动物流配送应急预案,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,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。同时,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,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,确保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等规定得到切实执行。

    不要盲目迷恋低价,网购记得保留聊天记录

    南京市消协发出“双11”消费提醒

    不要盲目迷恋低价,网购记得保留聊天记录

    快报讯(通讯员 王芙蓉 记者 朱蓓)在给电商打“预防针”的同时,南京市消协也向消费者发出了消费提醒,提醒消费者更加理性地消费,并且不要被商家忽悠。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曹炜表示,每年的“双11”都会带来大量的网购消费投诉,除了提前给消费者进行提醒以外,在11月月底消协同样会与电商平台进行联系,通过数据分析和投诉分析,对不法的卖家和投诉案例进行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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